首页 新闻资讯 司法公开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案件时空 法治论坛 机构设置 思想作风 党的建设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绥法“枫”景线丨从碰撞到和解:一场车祸后的暖心调解

发布时间:2025-08-22 09:05:04


    某日午后,S211公路590KM+5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金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与王某的轻型栏板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金某受伤。经明水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金某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后续赔偿问题引发双方数月纠纷,虽经法院判决——除保险公司赔付外,王某需向金某支付6995.52元赔偿金,但王某因责任划分心存不满,一纸诉状又将金某告上法庭,索要修车费和误工损失,法律层面有了结果,可双方心中的疙瘩始终未解。

    明水法院永兴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化解此案的核心是消除双方因责任划分产生的心理芥蒂,决定尝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调解中,他避开生硬法条,从“生活不易”切入沟通:关注到金某年事已高、王某货车是谋生工具的实际情况,耐心为二人算“两本账”,既厘清法律规定的责任账,也点明“法院判决后执行会增加双方负担、加深怨气”的人情账。

    他以“责任划分不是为了对立,而是让每个人担起该负的责任,而后继续向前”的话语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渐,王某体谅到金某谋生的艰难,金某也理解了王某生活的奔波。最终,王某主动提出自行承担修车费,金某也放弃索要赔偿金,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一场可能升级的矛盾在理解与包容中化解。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20230089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