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妇女联合会:
现将《关于创新建设绥化市“龙法妈妈爱心驿站”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组织实施。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绥化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5月14日
关于创新建设绥化市
“龙法妈妈爱心驿站”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妇女联合会等9部委《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方案》《黑龙江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绥化市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发挥法官专业优势,创新普法教育与家庭教育模式,并率先在全国积极探索法官爱心妈妈关爱服务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典型工作案例,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绥化市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创新建设绥化市“龙法妈妈爱心驿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招募、培训法官担任 “龙法妈妈” 爱心志愿者,依托全市各地法院普法教育场所,打造集普法宣传、家庭教育、模拟法庭等于一体的关爱服务平台,实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普法教育覆盖率显著提升,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寄宿制学校关爱服务创新模式,助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组织架构
成立由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绥化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任双组长,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绥化市妇女联合会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绥化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儿童工作部及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妇女联合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绥化市“龙法妈妈爱心驿站”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招募与培训阶段(4-5月)
“龙法妈妈”爱心志愿者招募:面向全市法官公开招募 “龙法妈妈” 爱心志愿者。明确招募条件为政治素质高、热爱儿童事业、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有意愿参与志愿服务。
专业培训:组织法律实务专家、家庭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等,围绕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普法宣讲技巧、儿童心理疏导方法、模拟法庭组织流程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灵活开展培训。培训合格者颁发 “龙法妈妈” 爱心志愿者荣誉证书。
(二)阵地建设与活动开展阶段(5-11月)
“龙法妈妈爱心驿站”挂牌:牌匾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制作,体现关心关爱、龙法精神元素,在各县(市、区)法院普法教育场所悬挂。
普法宣传日活动:以全市法院普法教育场所为依托,每季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日活动。“龙法妈妈” 带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参观普法教育场所,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法治影片展播等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模拟法庭进校活动:各县(市、区) “龙法妈妈爱心驿站”根据辖区寄宿制学校分布情况,制定模拟法庭到校普法宣传活动计划。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沉浸式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模拟法庭由所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指导进行,同时结合案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儿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强化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向社会各界普及相关法律和家庭教育知识。
(三)总结提升阶段(11-12月)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妇女联合会对 “龙法妈妈爱心驿站” 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包括活动开展数量、参与人数、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内容的情况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面总结,并梳理工作经验,培树先进典型,提炼创新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妇女联合会要高度重视 “龙法妈妈爱心驿站” 创新建设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纳入工作日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源保障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绥化市妇女联合会统筹整合协调各项资源,用于 “龙法妈妈” 爱心志愿者培训、普法宣传资料制作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妇女联合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场地、物资等保障。
(三)注重宣传推广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 “龙法妈妈爱心驿站” 工作动态与成效,挖掘典型案例与感人故事,扩大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中来。
关于创新建设“绥化龙法妈妈爱心驿站”工作实施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