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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辖区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123”司法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5-07-04 16:25:56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助推绥化市数字经济产业健康发展,绥化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法治赋能、凝聚合力、精准护航”为核心,系统谋划和构建与区域熟悉经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配的“123”司法工作机制,努力为区域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机制目标

绥化法院围绕服务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跃升发展需求,创新打造“123”司法工作机制,旨在以法数融合为导向,通过构建“一个理念、两项保障、三种模式”的全方位、多层次司法服务体系,主动融入数字经济产业领域民事纠纷的前端预防、联合化解、综合治理,提升数字产业纠纷审判质效和规范引领功能,为包括绥棱数字小镇、明水数字产业孵化器、青冈鲜食玉米电商共享直播等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高效、公正、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持续为区域数字经济产业融合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

二、工作原则

(一)司法为民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为民理念深度融入数字经济法治实践。通过需求感知、服务响应、权益保障的闭环机制,把相关企业对数字经济环境的新期待转化为司法服务创新的具体实践。

(二)公正高效原则

紧扣数字经济发展风口、解纷效率要求高等数字经济产业特性,突出司法保障的精准性,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形成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的梯度化解格局。

(三)协同治理原则

积极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的沟通协作与联动配合,推动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纠纷预防与化解体系,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四)源头预防原则

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法治宣传、风险预警等方式,促进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民事纠纷,营造和谐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123”司法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1”即一个理念:让法治成为可触的数字经济发展元素,让司法化作可感的营商环境标志

法治环境就是营商环境,司法服务就是企业经济发展的底气。绥化法院秉持“让法治成为可触的发展元素,让司法化作可感的营商温度的司法理念,坚持传承与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深度融入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大局。

(二)“2”即两项保障:专业审判与法治协同

1.专业审判保障

建立“集约式”专业化审判机制。集中审判人力资源优势,组建以优秀干警为骨干的数字经济产业相关纠纷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数字经济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审理。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执行团队在提升工作质效、破解难点问题、加强实务研究、创新工作举措等方面的带头攻坚作用。吸纳数字经济行业人员作为陪审员,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性。

完善“全链式”案件质量把控机制。依托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强化“难案会诊”实效,对涉数字经济重大项目案件实行“三论三看”,即论证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论证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论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否能够统一,看程序是否合规、看证据链是否完整、看裁判文书说理是否充分,努力避免案件质量瑕疵。

强化“诊疗式”问题发现机制。依托数字法院建设成果,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和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数字经济产业中的共性问题、普遍问题乃至深层次体制问题,通过司法建议书、涉诉纠纷分析简报、风险提示函等“一书一报一函”机制,促进行政治理、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的深度提升,实现前端治理、源头治理之效。

2.法治协同保障

数字产业协同治理体系构建,提升数字经济产业法治水平。构建“司法+行政+产业”三位一体协同框架,强化联席研判、联合调研、联动宣传等工作举措,共风险之弦共筑“法治之基”,共绘“善治之卷”,共促“协作之密”,推动数字经济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提升数字经济产业的整体法治化水平。

部门联动能级提升,共建层进式治理化解体系。与公安、司法行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深度协作,与综治中心有效对接,积极融入网格治理,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联调、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动联勤等工作机制的合力作用,建立“多元共治在前、防范预防在先、联合化解跟进、司法在后保障”的分级递进处置机制,实现将文旅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的工作目标。

(三)“3”即三种模式: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全覆盖

1.线上信息化模式

依托“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运用智能客服、网上立案、在线开庭等方式,提供全天候零时差的在线服务,确保涉数字经济纠纷当事人及时可在线进行咨询、立案、调解、诉讼等事务,享受便捷高效的司法云服务。

2.线下点对点模式

打造数字经济审判工作站。在绥棱县、明水县等数字经济发展已成规模的县市设立数字经济工作站,通过主动深入一线调研、主动融入数字经济发展治理、主动开展联合化解等工作,大力推进涉数字经济纠纷“前端治理”,提升司法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打造“嵌入性”纠纷化解模式。推行“司法指导+调解先行+确认直通”三阶工作法,将司法服务精准注入基层治理神经末梢。下沉司法资源,积极指导涉数字经济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力争在司法为民中携手营造和谐有序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对涉及网络直播带货、AI数字人等相关数字产业的民事纠纷,为实现快速解纷、减少入驻企业奔波讼累、保障友好营商环境等目的,联合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开通调解协议即时确认的绿色通道,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3.服务全覆盖模式

加强数字经济产业领域民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风险指引,对数字经济产业经营者、消费者、第三方平台服务者、相关设备维护者等所有关涉各方,覆盖全主体、全方面,提示相关法律纠纷风险,并提供行为指引,从源头上最大程度避免法律风险。

加强巡回审判全覆盖工作,提升全视角、全类型的数字经济法治宣传。坚持“走出去”“沉下去”,走新时代群众路线,在数字经济产业的各个重点区域,通过巡回审判、现场公开审理、示范判决,引导数字经济产业经营者规范服务理念,完善服务规范,推动法治精神与文旅服务深度融合,为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7月4日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服务保障辖区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123”司法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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