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司法公开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案件时空 法治论坛 机构设置 思想作风 党的建设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绥法“枫”景线丨拖欠粮款起纷争 高效调解助双赢

发布时间:2025-11-18 14:11:32


    “没想到没打欠条,也能要回全部粮款!”看着手机里的转账记录,王某某感慨道。近日,绥棱法院阁山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拖欠粮款的买卖合同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2024年秋收后,王某某将自家1.95万斤玉米以0.8元/斤的价格卖给收购商赵某某,当场过磅后,赵某某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未付款,口头承诺“3天内转清”,未写欠条。两个月后,赵某某以“粮食没卖出”为由反复拖延,微信不回,电话敷衍,王某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梳理案情。看着王某某提交的微信催款记录里清晰的对账内容、送粮时同村村民的书面证言及当庭陈述,法官迅速锁定了案件关键事实——赵某某收购粮食及欠款1.56万元的核心事实明确,仅存在付款时间与方式的争议。

    随即,法官电话联系赵某某,起初赵某某语气敷衍,还试图以“双方无书面欠条”为由模糊欠款事实。法官当即向其出示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耐心释明:“口头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微信催款记录中你对欠款金额的默认回复,结合证人证言,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欠款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赵某某终于承认收购行为及欠款金额,但情绪激动地表示:“今年收粮后市场行情大跌,粮食积压没卖出,现在确实没钱,根本还不上全款。”

    另一边,王某某想起两个月来多次催款的碰壁经历,情绪也十分激动:“我种粮不容易,一万多块是全家大半年的收入,他当初承诺3天付款,现在拖了这么久,必须尽快给我全款!”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

    法官见状,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先单独与赵某某沟通,阐明拖欠粮款的法律后果:“粮农的劳动成果理应得到尊重,拖欠行为不仅违背诚信,若进入判决程序,还会影响你的个人征信,后续生活、经营都会受影响。”同时,法官也了解到赵某某确实因市场波动陷入资金周转困境,并非恶意拖欠。

    随后,法官又转而劝导王某某:“理解你急于拿到粮款的心情,但赵某某目前确实存在实际困难,若强行判决,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反而耽误你拿到钱。不如适当让步,给对方一点还款时间,换取全款到账的保障。”

    经过法官多次往返沟通、苦口婆心的释法明理,王某某最终同意放弃粮款利息,赵某某也承诺全力筹措资金,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赵某某于2025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1.56万元粮款。调解协议签订后,法官还多次电话回访赵某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截至目前,赵某某已将全部粮款足额转入王某某账户,这起拖欠粮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2023008933号